四月的嶺南道上,赴京趕考的書生譚云惜(攻)被山賊劫持,匪首李彪(受)卻在他身上看到了另一個人的影子——那個曾占據他少年時光的徐家少爺。李彪對譚云惜做出了種種越界之舉,被扇耳光后反而暴露了他隱秘的癖好:疼痛與羞辱于他,是扭曲的快感之源。一年后,譚云惜以縣令身份重返梅縣,李彪恰好被當作“替罪羊”押入大牢。一個成了堂上官,一個淪為階下囚。李彪在堂上公然挑釁——“不打我不招”;在牢中自瀆時叫著縣令的名字;被移入后院后赤裸裸地勾引……他用盡一切不堪的方式,試圖從譚云惜手中討來他渴望的東西:疼痛、羞辱,以及那雙清冷眼睛的注視。而譚云惜發現自己面對這個“不知廉恥”的山賊時,身體遠比理智誠實。他壓抑多年的性取向被李彪粗暴地撕開,在羞恥與憤怒中,他第一次動手打了人,也第一次正視自己內心深埋的欲望。但李彪眼中的譚云惜,最初只是徐青的替身。直到某次最失控的自瀆中,他喊出的名字不再是“徐青”,而是“譚云惜”——他才驚覺,自己早已分不清執念與心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