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四一家沒有找到地契,氣急敗壞。
“唉,我覺得這也是天意,賣地帶荒,咱這也是獨立的荒場,是地間的荒,我看就算了吧?!?br/>
李大傻其實不傻,比起幾個弟弟來,還算是實在人。
“大哥,你是真傻啊,事情鬧到這份上了,不蒸饅頭爭口氣!”
李二壞對老大很不滿意。
“地契沒了,怎么辦?”
“咱這地契丟了,他萬家不是還有嗎?就讓胡縣令看萬家那份,一樣和萬家爭個輸贏?!?br/>
“二哥說的對,就這樣了!找陳師爺寫好狀子,按原計劃行動。”
李小四最后拍板。
這陳師爺,是上任縣令的師爺,上任縣令調任后,他賦閑在家,專幫人寫狀子營生,而且這陳師爺很有經濟頭腦,包打贏官司,一百兩至一千兩不等,看官司大小和個人家庭狀況而定,不包輸贏,十兩銀子。
據說要是想打贏,一千兩以上,他可以打通縣令關系,贏的可能更大。
李家兄弟幾個就再商量出多少銀子了。
“就是打贏了,萬家劃給咱們一塊荒地,壩里的水不讓咱用,一年能賺幾個錢?”
李大傻說。
“先別說賺幾個錢,先保證能贏,咱也不要地,就要一次性賠償,要了地也是受萬家的氣?!?br/>
“咱這官司也不大,利益也不大,就是爭口氣,就寫一百兩銀子的狀子,怎么樣?”
李小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