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
可能很多人都有一種誤解,認為翻拍就是從編劇手里再買一次劇本。
但其實并不都是這樣。
一來要看翻拍作品是根據什么改編。
是根據原著改編,還是根據劇本改編,如果是前者那就付錢給原著作者,比如金庸劇。
如果是根據劇本改編,那就要看這個劇本版權在誰手里。
一般情況下,片方在購買劇本的時候,都會把版權給買過來。
比如《人在囧途》。
這個劇本不管是誰做的,飛揚傳媒直接買下了版權,那么后續(xù)的翻拍和續(xù)作,就都在飛揚傳媒的手里。
還有《無間道》也一樣。
它賣出天價海外版權,受益的是片方而不是幾個編劇。
當然,主要還是看協(xié)議。
戚昊購買《大叔》劇本,肯定要把版權買過來,哪怕是原編劇也不能隨便翻拍。
但是現在協(xié)議規(guī)定了這一條。
就相當于李楨凡合法合規(guī)的拿到了翻拍權,都不需要再給翻拍費了。
其實李楨凡對自己的劇本很有信心,他甚至自大的提出過,三億韓元只出售給飛揚傳媒一次拍攝權,版權還在他手上,他可以對外多次出售拍攝權。
結果自然是被懟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