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他,應該就是普遍認知中的生理性喜歡,像個色鬼一樣。
各自上班不見面的時候,我甚至連消息都不想回,周四的時候,我試探著問:“你說我周末去哪兒玩呢?要不開車去周邊轉轉?”
“要不來我家?全程消費我包了。”
我想了想,直接將訂票成功界面發給他,說:“記得來接我。”
他興奮的跑到兄弟群里炫耀:“周末不打游戲了,我女朋友來。”
透過截圖,我窺見他的興奮,那天晚上,他幾乎沒睡。
而我看著記錄里扎眼的“女朋友”三個字,猶豫許久,沒開口。
接我的時候,他帶了花,我含著糖。
他準備的細致用心全面,連車都是剛剛洗過的。
“你想吃糖嗎?”我問。
他有些困惑,我探身吻上去,手撐在他胸口,想摸他的心跳。
可惜衣服穿的厚,撐的也累,我往回縮,他則是按住我,抬手關燈,繼續加深這個吻。
引擎聲轟鳴,空調機輕微作響,內飾燈帶泛著微微的粉藍色燈光,我閉著眼,唇齒交纏。
“桃子味。”
我坐回副駕,拉上安全帶,點點頭。
他長久的盯著我,或許是在品嘗那顆幾乎化掉的桃子味的糖。
“不走嗎?”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