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眠溪下班后給楓俶華打了電話,才去了輝煌娛樂公司。
輝煌娛樂公司總部位于市中心,他坐了一個小時的公交才到地方,一眼望去,那棟掛著輝煌娛樂牌子的大樓分外醒目。
楓眠溪進去的時候,剛好跟一個穿著黑色毛呢外套的女人擦肩而過,那女人年紀在四十歲上下,保養得十分不錯,手上拎著個包,身邊簇擁著幾個人,殷勤地喊她陳夫人。
楓眠溪覺得那女人有些眼熟,可又想不起來哪里見過。他走到前臺那兒,報了楊大明的名字,很快就被人引著上了六樓楊大明的辦公室。
見到楓眠溪,楊大明雖然依舊面上帶笑,但楓眠溪敏銳地感覺到,對方的態度和早上不一樣了。當時他并沒有多想,直到他看見了擺在自己面前的合約。
楊大明:“合同一式兩份,你在這兒把字簽了,以后就是我們輝煌娛樂的藝人了,公司會竭盡全力培養你。”
楓眠溪翻開合同,仔仔細細看了下去,合約一開始的部分還算正常,但是等看到后面,他的面色就沉了下來。
楊大明見楓眠溪看著合同,卻遲遲不簽字,“怎么?有哪里不對嗎?”
既然他都這么問了,楓眠溪如實說出自己的疑問,“我看到在藝人義務這里寫著,無論任何時候,藝人都要無條件聽從公司的任何安排,否則就會被視為違約。
以及在藝人出道的五年內,藝人所有收益都要按照二比八的比例給公司分成。”
楊大明看著楓眠溪道:“我知道這條件是有些嚴格了,但是娛樂圈也是那么好混的,你看臺上那些光鮮亮麗的明星,哪個不是從新人熬過來的?
圈里都是這樣的,你也別抱怨,等將來你紅了,這合約也不是不能改。”楊大明說這話時,面上還是義父苦口婆心的樣子,似乎楓眠溪要是拒絕,那就是不識好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