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我后面會提到。”
沙鷹:“我想問問阮喬,你還記得鋼琴課一般是幾點上課嗎?”
這一點阮喬沒忘:“晚上八點。”
“那就對了。
”沙鷹看了眼倒計時,然后加快了語速:“這也是剛才為什么我說,兇手不會是吳振的原因,不管怎么樣,他在九點四十二在山頂是出了車禍的,而且這一點無法撒謊,3號和5號都能肯定這一點,也就是說吳振必須最晚在七點四十二之前進山,甚至還要早一點。
沙鷹剛才就一直在思考幾人之間的關系,現在思路也清晰起來:“鋼琴課是在八點,即便是陳語提前到了,最早我們算是七點她就到了地方,這個時候被兇手綁架,之后還有天黑之后兇手作案,這一切都會導致時間往后推,如果真是吳振,當時作案完之后再進山,已經遠遠超過七點四十二了。
“剛才王遠山說自己五點五十出的門,山口的監控拍到他進山是七點十分,證明從王遠山家到山口,應該是需要一小時二十分鐘。
加上這路程,吳振就更不可能在九點四十二的時候,經過山頂,在下山的路上出車禍。”
“所以,既然不是吳振,但3號卻說看見兇手穿著二狗的衣服,要么是3號在撒謊,要么就是兇手確實是穿了吳振的衣服。
這一點都證明,兇手的思維很縝密,他用的是別人家作為行兇場所,穿的別人的衣服,如果你們覺得當時我一個連自己妻子為什么死都不知道的人能夠做到這些,我也無話可說。”
說完,沙鷹苦笑著看了眼屏幕上的人。
“在我的推測當中,6號是沒有作案時間的,至少動手的不是他,至于4號,監控確實是拍到了他,塌方也正好被他碰上了,泥石流塌方是無法預測的,包括當晚的暴雨,誰也不知道就一定能引發塌方,而監控雖然是被動過,但是既然5號記不清,也不能作為證據,畢竟5號換的監控針對的是那個女人,而不是針對的4號。
“4號、6號沒有作案時間,我可以排除自己,3號是個小女孩,說實話,我覺得她看起來不像是個殺死自己的好朋友,心理扭曲的孩子。所以我從情理上,也會排除他。”
沙鷹最后總結道:“小孩子走路,會覺得路很長,長大了卻發現距離其實很短,小孩子看東西,看似高大,實際上只是因為他們自己矮小而已,所以這不能排除孫濤在我心中的懷疑。
“雖然我覺得王遠山和吳振,也就是4號、6號兩人的證據充分地令人懷疑,但是確實是暫時無法推翻,而1號和5號是我最懷疑的對象。”
孫濤聽完沙鷹的分析,也覺得有道理:“你說得對,不過我真的要說一聲,我沒那么變態,按你這個分析,豈不是只有計老三有作案機會了。”
沙鷹懷疑他和計老三,孫濤不可能懷疑自己,顯然就是計老三更有嫌疑。